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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将着力创建国际一流海绵城市

返回列表 来源:南京翔凤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:2020-09-05 11:22:55

  为实现更高质量、更可持续的发展,深圳市委、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,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。


  今年4月,我市正式成立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并组建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市海绵办)负责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、技术指导、监督考核等工作。笔者从市海绵办获悉,日前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《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已经过深圳市政府批准正式对外印发。


  据悉,《方案》已明确了我市实现海绵城市理念的路线图和时间表。根据《方案》,我市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,综合采取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,将70%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。除特殊地质地区、特殊污染源地区以外,到2020年,我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;到2030年,我市建成区80%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。以最高标准、最高质量开展我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,将我市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海绵城市


  据了解,深圳是国内较早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城市之一,并将其作为城市规划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,2009年12月,市政府就决定全面加强深圳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管理工作,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、规划和技术标准,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。


  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在逻辑要求各地因地制宜,根据城市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、地质结构特点,科学布局城市功能,城市地下排水设施能力要与地表积水状况相适应,城市建成区不能侵占城市水域空间,要实现“城水和谐共生”。因此,我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和综合性,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,组织编制了《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专项规划》),以高标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。


  《专项规划》针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件、问题识别、需求分析、特色进行了总结分析,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,从水生态、水安全、水环境、水资源、制度建设及执行、显示度等六个方面建立了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;结合海绵生态安全格局与生态本底,划定了深圳市六类海绵城市功能分区并提出了建设指引,明确了海绵空间管控要求;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分解到全市九大流域、25个管控片区,提出了分级分类的指标管控要求;划定了24个海绵建设重点区域,对全市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,从而指导各专项规划、下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。


  目前,我市正在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,计划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纳入,并将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。未来,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编制或修订各自专业规划时,应充分体现《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》相关成果。各区政府(新区管委会)、前海管理局应根据《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》确定的近期建设重点区域,结合本地情况,正在组织编制重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的详细规划、建设方案,并滚动编制年度建设计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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